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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賴宥霖報導】「參加短期就業方案的中高齡勞工,待遇連外勞都不如!」民進黨籍立委潘孟安今天(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短期就業的勞工不但工時薪資少,且不適用勞基法與就業保險法,連外勞都比不上;勞委會則回應,只有「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因為是補助性質,不適用勞基法,其餘的短期就業方案都適用。 

潘孟安在記者會上指出,政府短期就業方案,不但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也沒有加入就業保險,薪資每月不到一萬八,比法令規定的外籍勞工每月兩萬五(包含吃、住)的薪資還少,其他例如資遣費、退休金、有薪休假、職災補償等相關福利,都不如外勞。「身為這六、七萬短期就業勞工的雇主,勞委會責無旁貸。」

 

「今年(短期就業方案)就要結束了,接下來要怎麼辦?」這是許多短期就業方案者的心聲,民眾蔡小姐淚灑記者會,哭求政府一定要幫助她找到工作。「我先生過世,媽媽年紀又大,一個月只有一萬多塊,要怎麼生活?」今年58歲蔡小姐的處境,正是所有中高齡失業者面臨的困境。 

與會的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理事長蕭中漢也表示,年輕人的就業力遠比中高齡人來的強,但是這些參加短期就業方案的中高齡工作者,卻是家庭的經濟支柱,政府不救中高齡,卻救年輕人。「年輕人還可以去參加在職進修,但是中高齡就算參加了在職進修,還有雇主會要嗎?」 

「我不知道後天父親節,他們要怎麼過?」潘孟安說,這些中高齡失業者,有82%可以接受短時間、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只要求能夠有一個工作,但馬政府只會美化數字,將大學生留在學校或丟到軍中,對於這些中高齡失業者卻不聞不問。 

勞委會回應表示,只有「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因為是「公法救助」的形式,為針對長期失業的弱勢勞工補助措施,之間不是勞雇關係,因此不適用於勞基法外,其餘包括經建會97-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勞委會立即上工計畫,都適用勞基法。 

勞委會也說,針對中高齡失業者,會運用雇主雇用勞工的獎助辦法,增加雇主誘因,也會透過臨時工作津貼,減緩中高齡失業者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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