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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多為失業者 期藉條例走出欠債惡夢

卡債族多為失業者 期藉條例走出欠債惡夢

中央社 (2008-04-10 17:33)

(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2008年4月10日電)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將於明天上路,推動立法的社運團體和司法院都指出,卡債族形成的原因很複雜,大多是因為失業或為了解決生活困境才導致欠債,但卻被社會施加道德苛責。消債條例的施行,就是希望幫助這些弱勢卡債族走出欠債惡夢,重回正常的經濟生活,反而對金融市場有幫助。

      傳統觀念裡,「欠債不還」往往是個絕對負面的標籤,被視為故意耍賴、不負責任,加上近期不斷有金融業者大打「借錢是高尚的行為」之類的廣告,讓社會大眾刻板地認為卡債族多是刷卡買名牌、先享樂後付錢的敗金族。

      不過,根據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問卷統計,卡債族形成的原因,有百分之四十一的人是入不敷出所致,其次為失業,約佔百分之三十,另有百分之二十七是生意失敗,過度消費的則為百分之二十四,顯示卡債族並非全是奢華浪費,反而主要是因為生活劇變導致收支失衡,逼不得已才以雙卡應急,更有許多人是以卡養卡來還債。

      財經學者指出,隨著經濟快速發展和頻繁的社會變動,許多企業外移,導致大量工作機會流失,又因生產技術變動太快,某些技術不再被需要,因而形成所謂的「結構性失業」。這種情況下,失業不只是個人不努力的問題,而是跟整個環境變動息息相關。因此,由失業和應付生活導致的卡債問題,並不能單純歸咎于個人。

      另外,金融市場的體質改變,也造成新的借貸關係,成為卡債問題形成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最近由社運工作者夏傳位撰寫出版的「塑膠鴉片」一書中就指出,光是台灣小小的市場,有多達四十五家銀行業者發行信用卡,競爭非常激烈,且銀行藉由高利率和交互補貼,讓弱勢的持卡消費者陷入循環信用的羅網當中。

      也就是說,姑且不論整個信用卡的設計和使用結構,是否有利用人性弱點,讓消費者誤入「欠錢可以不必馬上還」的心理陷阱,但可以確定的是,一旦弱勢持卡者因為信用卡的設計陷阱,而落到必須以卡養卡支付高額債務的地步,後果想必是不堪設想。

      由此可見,卡債議題不只是單純的金錢借貸關係,背後其實牽涉複雜的社會因素,將卡債問題完全歸咎于個人過度消費的後果,顯然有見樹不見林的嫌疑,也在不知不覺中污名化卡債族。一些社運團體認知到大部分卡債族的困境後,在去年共同催生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希望藉由實質立法給卡債族一個重生的機會。

      法扶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坦承,原本認為卡債族都是大量刷卡購買名牌奢侈品才導致欠債,會發生不幸也純粹是個人欲望造成的後果,因而曾猶豫「為什麼要幫助敗家的人?」。經過深入了解個案的背景和故事後,才發現導致卡債的原因並沒有那麼單純,因此決定挺身而出,陸續與其他團體共同推動消債條例的立法。

      司法院民事廳法官王金龍也認為,欠債不應跟犯罪行為連結在一起,許多卡債族是為了解決生活困境,不得已才以卡借錢暫時紓困,不應受道德苛責。消債條例的施行,就是希望幫助這些弱勢卡債族走出欠債惡夢,重回正常的經濟生活,反而對金融市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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