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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1-10 13:41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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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將屆3年,卡債受害者自救會今天到司法院陳情,認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更生清算通過比率低得可憐。他們訴求法官應傾聽卡債族聲音,提高更生清算比率。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民國97年4月11日正式上路,至今已將近3年,依消債條例規定,卡債族可到法院申請清算、更生等程序;不過,卡債受害者自救會認為法院更生、清算過於偏頗,上午到司法院遞交陳情書。

 律師林永頌指出,消債條例施行以來,更生通過比率才13%,相對日本至少85%以上差很多;在清算免責部分,台北地院1件都沒通過,台中地院也只有14%。

 他表示,消債條例認為免責是原則,但法院卻當例外,對消債條例與卡債族受害人的處境完全不瞭解,收入支出亂認定,才會造成通過比率過低的結果。

 卡債族「圓圓」說,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完全偏向銀行,配合銀行逼卡債族,讓他們完全無路可走;銀行誘導式的浮濫發卡、高利率、高手續費、高違約金,才是卡債問題的罪魁禍首。

 卡債受害者自救會呼籲,法官應傾聽卡債族的心聲,對弱勢者有同理心,並了解債務結構,避免銀行亂灌水。他們也希望法院今年至少將清算、更生通過比率提高到60%、明年提高到80%,甚至能達到日本、韓國的近90%。1000110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資訊組 阿良  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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