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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卡債自救會針對個別問題會議

會議時間: 99年7月2 PM:07:00

會議地點:司改會七樓

會議主席:林永頌律師、簡錫堦執行長、謝幸伶律師

出席人員:20個會員及輔大吳老師、學生一名

紀錄:清枝

壹、討論事項:

議題一:甲在Abank有薪資帳戶,同時欠Abank債務,此時該bank把我薪資扣抵,公司又無法領現金或更換薪資帳戶。

討論:

1、影响生存權不合理。

2、縱使信用卡有約款可以扣款,也要保留債務

人生存權力。

3、公佈不友善bank、新光、中國信託、國泰世

華〔全部薪資都扣款掉〕

4、今天制度沒有改變,跟公司協商領現,要是

不肯只能另找一家公司。

5、跟bank談談看有些願意,有些不願意。

6、擬一份案例,開記者會去告bank﹙針對新光﹚

全部扣除債務人的薪資﹔立即去找金管會,行文給bank不能威脅債務人的生存權。

7、具體行動怎麼做!透過blog開記者會,拜訪

金管會再不行,訴訟或修法。

8、提供故事給blog〔差不多1000個字〕。

結論:

會影響生存,所以不合理法律有規定,酌留生活費給債務人,志願寫一篇故事﹙6001000個字﹚把經驗及聲音說出來,自救會需要團結,向金管會申訴。

議題二:

針對資產管理公司,討債方式不當,去你家或辦公場所;包括行文,利用律師很像法院扣押文件。

討論:

1、不當催債,去你家或辦公室搔擾。

2、亮出文件不要理他。

3、要來你家怎麼辦!看証件、不開門、報警、

   錄影、錄音存証,強調欠錢是bank,不是

   資產管理公司。

結論:

儘量不開門,要証件、錄影、錄音,要談去

bank談

議題三:

質產管理公司人來或行文去辦公室怎麼辦!

討論:

1、如果來辦公室自己去面對,或找同事一起

   去面對,確認証件是那一家;繼續搔擾去

   報警。

2、催債行為不當,先查金管會有行文給

    bank不能到公司擾,違法金管會催收

   行為,否認質產管理公司債權,強調只欠

    k-根據法律正當手段,不能威脅工作及

    生存權力;質產管理公司制約,等同

     bank催收一樣。

3、家人安危、工作不保,有那些不當質產管

   理公司,像元誠、聯立、第一質產等;公

   佈不當律師名字,在blog呼籲開記收法,

   去請謝律師或拜託賴中強律師去找草案,

   由維貞寫。

結論:

壹、下次提議討論:

議題一:強制扣款及利息違約金。

議題二:怎麼去辦理社會福利法。

議題三:外扣問題。

議題四:國家收購卡債可能嗎!

參、臨時動議:

下次開會日期: 8月6﹙星期五﹚

閉會時間:PM: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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