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卡債自救會針對個別問題會議
會議時間: 99年7月2日 PM:07:00
會議地點:司改會七樓
會議主席:林永頌律師、簡錫堦執行長、謝幸伶律師
出席人員:20個會員及輔大吳老師、學生一名
紀錄:清枝
壹、討論事項:
議題一:甲在A—bank有薪資帳戶,同時欠A—bank債務,此時該bank把我薪資扣抵,公司又無法領現金或更換薪資帳戶。
討論:
1、影响生存權不合理。
2、縱使信用卡有約款可以扣款,也要保留債務
人生存權力。
3、公佈不友善bank、新光、中國信託、國泰世
華〔全部薪資都扣款掉〕
4、今天制度沒有改變,跟公司協商領現,要是
不肯只能另找一家公司。
5、跟bank談談看有些願意,有些不願意。
6、擬一份案例,開記者會去告bank﹙針對新光﹚
全部扣除債務人的薪資﹔立即去找金管會,行文給bank不能威脅債務人的生存權。
7、具體行動怎麼做!透過blog開記者會,拜訪
金管會再不行,訴訟或修法。
8、提供故事給blog〔差不多1000個字〕。
結論:
會影響生存,所以不合理法律有規定,酌留生活費給債務人,志願寫一篇故事﹙600—1000個字﹚把經驗及聲音說出來,自救會需要團結,向金管會申訴。
議題二:
針對資產管理公司,討債方式不當,去你家或辦公場所;包括行文,利用律師很像法院扣押文件。
討論:
1、不當催債,去你家或辦公室搔擾。
2、亮出文件不要理他。
3、要來你家怎麼辦!看証件、不開門、報警、
錄影、錄音存証,強調欠錢是bank,不是
資產管理公司。
結論:
儘量不開門,要証件、錄影、錄音,要談去
bank談。
議題三:
質產管理公司人來或行文去辦公室怎麼辦!
討論:
1、如果來辦公室自己去面對,或找同事一起
去面對,確認証件是那一家;繼續搔擾去
報警。
2、催債行為不當,先查金管會有行文給
bank,不能到公司擾,違法金管會催收
行為,否認質產管理公司債權,強調只欠
k-根據法律正當手段,不能威脅工作及
生存權力;質產管理公司制約,等同
bank催收一樣。
3、家人安危、工作不保,有那些不當質產管
理公司,像元誠、聯立、第一質產等;公
佈不當律師名字,在blog呼籲開記收法,
去請謝律師或拜託賴中強律師去找草案,
由維貞寫。
結論:
壹、下次提議討論:
議題一:強制扣款及利息違約金。
議題二:怎麼去辦理社會福利法。
議題三:外扣問題。
議題四:國家收購卡債可能嗎!
參、臨時動議:
下次開會日期: 8月6日﹙星期五﹚
閉會時間:PM: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