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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絕路重獲新生曙光
首件聲請清算成功案件:王華苓

文/修淑芬
「為何紅斑性狼瘡會找上我,面對病魔只有繼續勇敢搏鬥,此刻如何好好活下去,才是我的希望。」這是全國首件聲請清算成功、裁定免責的受扶助人王華苓的感動。曾經無法支付醫藥費和生活開銷,失業的她不得不以卡養卡,債務和病痛的雙重壓力壓在瘦弱的肩膀上,幾乎喘不過氣來,好幾次想要結束生命,又不想這麼不甘心死去。當確定清算成功,她覺得自己真的好幸運,一股重新振作的力量提升著她,王華苓沉重地說「你們知道嗎?這是我的一大步。」

2008年6月間,王華苓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下,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清算程序。同年的7月9日,地方法院裁定清算程序開始並結束,於8月5日裁定免責。從此王華苓的債務一筆勾銷,永遠脫離債務的深淵,目前法扶會正在積極向法院聲請復權,希望儘早解除王華苓因為清算程序而被停止的權利,回歸往日正常而平靜的生活。

還沒有生病之前,王華苓替人家跑業務,月收入僅有微薄的兩萬元。她想趁著年輕時多存一點老本,起碼要買得起一棟房子,往後好有個安養居所。業務員的業績壓力很大,日日在外頭東奔西跑,日夜作息不規律,情緒很容易暴躁氣浮,也許拼過了頭,摧垮先天敏感的體質,造成免疫力失調,觸動健康危機的警示燈,終於爆發全身性的紅斑性狼瘡。

發病的初期,王華苓經常莫名發燒,體虛無力,遲遲不能入眠,清晨關節痛到無法起身,無法起床下身,不得不臨時請假,漸漸地影響到工作及麻煩到同事。直到主管說這不是辦法,建議她去做全身健康檢查,第一次的檢查報告出爐一切正常,可是身上的不舒服依舊沒有改善,她遍尋醫師也找不出原因,是後來掛了免疫風濕科,才確定病因。

隨著病程的發展,王華苓開始無法專心上班,她惦記著的是責任心,心想實在不能因為個人因素困擾他人,於是毅然決定主動辭職;也因為紅斑性狼瘡侵犯到大腸、子宮頸等身體其他器官部位,需要追蹤治療,有些還必須施行手術,讓她根本無法尋找正常的兼職工作,遑論是其他正職。

重大疾病、開刀住院、失業、相依為命的年邁老母親,以及少得不能再少的存款,王華苓內心的無助難以向外人訴說,她淌淚氣餒地喊著「我的人生怎麼會這麼慘哪!」為了籌措生活費、醫療費、營養補給、卡債等支出,她只好陸續辦了四張卡,以卡養卡,累積債務一度最高近70萬元。

居住在老父親留下的40多年老房子,靠著母親存有的一點養老金,自己偶爾打工收入的補貼,6年下來勉強償債到剩下24萬元的債務。撐了這麼久的時間,王華苓逐漸感受到自己的處境瀕臨絕望點,她已經找不到任何足以清債的方法。直到從報章媒體得知,她主動與銀行協商還款辦法,可是銀行要求每次要償還百分之六的卡債,超出其所能負荷,她請求銀行能否同情她生病又失業,將比率再放低一點,銀行拒絕做出讓步,態度冷淡地表明「這已經是最低的限度了」。

勉強同意協商的內容後,王華苓努力償還了一年多,長期多重壓力下,身心實在撐到受不了,必須仰賴心理醫師的治療。她感謝母親給予她的幫助,除了照顧生活起居,還代償一部分債務,無奈母恩難報。她說「如果沒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如果沒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話,此刻的我可能早已經不在了。」

「我長這麼大,單身沒有依靠,身體又不好,還要靠家人幫忙,真的很慘。我感到很無力,沒有安全感,如果我是健康的人,什麼工作都可以做,然而病時好時壞,有些工作根本無法升任。我應付不來需要體力的工作,我不知道自己的未來要怎麼走下去,曾經有過很不好的念頭,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也想振作,對未來擁抱希望,卻不知道如何規劃接下來的人生。」

「我已經撐到受不了,從新聞得知有消債條例,心中好想趕快解決,尤其債務已所剩不多,只是我已經到了極限,沒有能力也不希望因為債務的壓力將自己的人生弄成這步田地。我上網查了相關資料,預約法扶會的面談時間,但因為申請的人好多,要等2個月,我沒辦法等這麼久,情緒快要控制不了。好不容易因為台中分會增加諮詢場次,總算預約成功,而我的心情也馬上輕鬆好多……」

當王華苓拿著財產支出及所得清冊、銀行存證信函、重大傷病卡來到法扶會的時候,除了一棟在母親名下的老房子,那是唯一的安身之所,王華苓的財產只剩下台幣400元、一部破爛機車,以及殘破不堪的身軀。

她無法分辨自己適合更生或清算,經法扶律師審核確定她「確實是因為失業造成收入減少而有不可歸責於己致無法履行協商條件之事由」,也因為其剩餘財產價值非常低,若由法院進行變價及分配程序,法院所耗費之時間、費用等,將遠大於其財產的剩餘價值。因此,地方法院為簡省程序,避免無謂的程序浪費,在評估之後,於97年7月9日裁定清算程序開始,並同時終止清算程序。

王華苓所提供的資料並無虛偽不實、違反誠信或其他違反消債條例規定的不免責事由。因此,地方法院於97年8月5日依法裁定免除債務,也就是說,在「免責裁定」確定之後,王華苓所積欠的24萬元卡債將可合法被免除,從此脫離債務深淵。

只是在等待法院裁定清算的這段期間,銀行竟然派人打電話騷擾,電話那頭的口氣「很不爽」,對方不客氣說「既然已經償還到剩下24萬元,就沒有必要為了這麼一點點錢搞成這樣,不需要用到法院。」在沒有預期之下接到如此電話,王華苓心痛的流下淚珠,她說「如果自己有能力,也不願意將自己搞成這樣。紅斑性狼瘡最擔心情緒和壓力,如果這兩樣都不穩定的話,就很容易發病,有誰願意每天跑給銀行追呢?這種心情沒有多少人能夠體會,所以我希望趕緊找到一個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9條規定,債務人聲請清算程序後,其生活不得逾越一般人程度,意即生活支出要合理;不得離開居住地;並限制出境。此外,清算程序的債務人在尚未經裁定復權者,有多達121項工作職務依法是不得擔任的。這讓王華苓的生活和工作均受到限制。

因此,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4條之規定,在免責裁定確定之後,法扶會協助王華苓向法院聲請「裁定復權」,解除因進行清算程序而受到的生活或就業限制。根據該條例之規定,即使身無分文或是剩餘財產價值甚低之債務人,也可以選擇以清算程序清理債務,在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後,如果沒有法定的不免責事由,法院就會裁定免除債務人之債務,債務人便可以向法院聲請復權。

天無絕人之路,路再怎樣難走,老天爺也不會讓你走上絕路。清算債務成功,大大鼓勵王華苓得以重新振作,承如其所言「這是我的一大步」,而且這一大步注定走得比其他債務人艱辛,因為她的困境並沒有改變多少,如果身體健康的話,她還可以回去工作,一切重新開始累積,但是病痛讓她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費、醫藥費還是難以解決的大問題。無論如何,債務解決了,心情輕鬆不少,她希望整件事情趕緊畫下句號,因為她要趕緊努力運動,將體力養好一點,才能外出找兼差工作,這是此刻人生最大的期許。
(此為真實案例報導,唯因保護受扶助人,而將姓名及經歷略為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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