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應再用駝鳥處理卡債心態,專家建議三方向著手

2010/04/22 09:49

政府不應再用駝鳥心態處理卡債族

2010/04/08
標題 專家建議三方向著手

 1.推動債清專業法庭

2.研修法令

3.法官素質養成
內容
經濟日報╱第A15版╱金融╱記者/蔡靜紋

專家建議三方向著手 1.推動債清專業法庭 2.研修法令 3.法官素質養成 推倒卡債哭牆 法律得幫一把
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不能沒有你」,描述社會底層遇上官僚體制時,連簡單的需求,都可能因法律體制過度僵硬,而難以達成。國內卡債風暴迄今超過五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路也滿兩年,但數十萬卡債族仍徘徊在更生和清算的高牆外,和「不能沒有你」中的父親一樣,因僵固的體制而無法逃脫困境。
專家認為,要把卡奴從卡債高牆中解救出來,必須從推動債清條例專業法庭、法令研修和法官素質養成三大方向著手。
美琴(化名)原本在印刷廠工作,因為朋友打電話跟她說被地下錢莊催債,美琴向銀行借了70萬元給朋友周轉,沒想到這位朋友一直沒還錢;後來美琴因經濟不景氣而失業,另一個朋友鼓吹她投資化妝品公司,美琴透過信用卡預借現金投資50多萬元,結果又是一場騙局。
美琴因沒有收入還錢給銀行,向法院聲請清算,法院同意美琴清算,但裁定不能免責。就算法院向法官提出美琴幫朋友周轉債權憑證,騙美琴投資的朋友也被告刑事詐欺並判刑月,但這些證據仍沒辦法說服法官讓美琴免責。

清算獲重生…好難
美琴知道法院裁定的結果後,哭著說:「這些錢又不是我自己花掉,一次是被騙,一次是被詐欺。」之後美琴接連自殺,最後還入院治療,現在每天都必須服用抗憂鬱的藥物。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發言人比爾(Bill)說,債清法上路後,很多債務人想靠更生、清算獲得重生,卻遭法院以程序理由駁回,或者是不合理要求聲請人不斷補件,甚至要求債務人清償超過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金額,造成更生及清算的成功機率極低,很多債務人已不再相信債清條例,也不願再抱希望。
「政府不應再用駝鳥心態處理卡債族,要想辦法解決問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說,當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條款為了配合銀行業,內容已經七折八扣,加上法官無法以同理心審理更生清算聲請案,結果是讓卡債族愈來愈邊緣化,成為社會問題。

林峰正提醒,司法院應正視法官審理素質,「根據統計,今年最新一批通過法官考試者的平均年齡是24歲,這些人求學、
求職的過程比一般人順利,對社會了解有限,要這些站在雲端的法官審理社會基層卡債族的案件,如何有同理心?是否足
以勝任?」

連銀行催收主管也贊成法院應成立卡債專責法庭。某銀行主管透露,有些法官「未審先判」、有既定立場,即使債務人沒
到現場,也毫無協商誠意,法官仍然要求銀行「要體諒、要降利息(或減少償還本金)」,讓銀行如果看案子被分派到某
幾組法官,往往就自動撤件。

期待同理心…落空
國民黨籍立委徐中雄去年提議設立「專責法庭」未果,今年他打算再度提案。徐中雄說,更生案件目前隸屬民事廳法官審理,但很多法官不了解債清條例的立法宗旨和背景,加上各案件情況不一,不見得每位法官都能體會卡債族個別的困難。
徐中雄認為,提案增訂債清條例修正條文,在各地方法院成立「債清條例專責法庭」,可以提供合情合理的流程與判決標準,協助債務民眾解決卡債問題。
司法院也正在研修破產法,並將改稱為「債務清理法」。律師謝幸伶表示,破產法一旦上路,將使欠債金額超過1,200萬元的自然人也可聲請更生,讓個人破產規定更加完整,但受惠者恐怕還是屈指可數。
特別是金管會配合司法院研修破產法,指示銀行公會蒐集國外作法,銀行公會建議將「無擔保債務總餘額小於平均月32個月者、資產扣除負債後是淨值為正者、擁有不動產值超過500萬元以上的債務人、重複聲請更生或清算者」等四類債務人
排除在聲請更生及清算資格外,讓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強烈反彈。

弱勢遭漠視…好苦
義守大學副教授林寶安認為,確實有部分卡債族是因個人沉迷金錢遊戲或過度消費而負債,政府訂定法令時,避免惡質債務人將爛帳拋給社會、銀行,變成社會成本,這是對的做法;但政府也不能忽視經濟弱勢族群需要社會多扶一把,以免長期不處理,演變成社會問題。
究竟法令該如何修改,林寶安認為,政府應就卡債形成的各種原因,多傾聽各界的意見和說法。
「不能沒有你」中,失業的父親不因諳法律用語,缺乏與體制內溝通的管道,差點抱著女兒從路橋上一躍而下的畫面,震
驚社會大眾。專家認為,對經濟弱勢的卡債族,政府、銀行和法院也應該在既有制度,再加強相關扶助,讓這群人有機會脫離貧窮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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