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第三次籌備會議暨4/7成立記者會籌備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99年3月16日 晚上18:30-20:30
會議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六樓大會議室
會議主席:簡錫堦執行長、 林永頌 律師
出席人員:詳參簽到表
紀錄:華○○及朱○○
主席致詞:
林會長:略
簡執行長:未來希盼由與會者自行為主席,並籍由組織喚起社會對卡債問題之重視能扭轉社會對卡債之刻版印象,解決卡債族之問題。
經建會曾委託學者研究卡債議題出版「公平債務催收」。
林會長:司改會同意免費提供一個辦公桌予「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使用,期間為半年。
壹、報告事項:
一、基金會業已於3/14辦理「立院債務人交流會」完畢,本次原共90位債務人報名,計有89位債務人與會(現場來會債務人有19位),共61位債務人有意願加入自救會。本次由吳○○老師發出調查問卷一份,共計回收58份。
二、本次自救會籌備委員均犧牲假日時間參與交流會,擬請分享參加心得。
三、請確認990305第2次籌備會會議記錄(詳附件二)
四、「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籌備進度報告:(為讓新參與之債務人了解自救會之運作過程)
1.0124假立法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舉辦第1次債務人交流會議,計有45位債務人表達對於籌組債務人組織的重要性與意願。
2.0201召開籌組債務人組織會議,23位債務人出席參加(邀請45位),13位債務人願意擔任籌備委員。
3.0208召開第一次債務人組織籌備會議,決定組織名稱為「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及決議召開0314第2次債務人交流會,以擴大邀請更多債務人參加自救會。
4.0305召開第二次債務人組織籌備會議。
貳、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自救會的目標,請討論。
決議:下次會議再議。
案由二:有關990407自救會成立大會暨記者會事項,請討論。
一、有關辦理此次受害人自救會成立記者會之目的,提請討論。
時機點:選擇消債條例施行屆滿二周年之時機點,宣示成立受害人自救會,並宣告成立目的、訴求及近期行動。
初擬:
l 知識目的:增加大眾對於卡債民眾境遇之了解及同理。
l 行為目的:卡債民眾加入自救會。
l 信念目的:債務問題應該要能夠透過消債機制合理解決
簡執行長:訴求需與自救會的目的相結合。
1.首先是卡債族不要再自殺,保護卡債族,並使卡債族能在我們組織得到慰藉。
2.卡債族免於恐懼,不應生活於躲債中。
3.卡債族主張我們要還債,但還款金額需卡債族還得起,還款金額是我的收入減去我的必要生活支出之餘額,另外卡債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外,法院應於免責。
決議:
1.首先是卡債族不要再自殺,保護卡債族,並使卡債族能在我們組織得到慰藉。
2.卡債族免於恐懼,不應生活於躲債中。
3.卡債族主張我們要還債,但還款金額需卡債族還得起,還款金額是我的收入減去我的必要生活支出之餘額,另外卡債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外,法院應於免責。
二、有關本次記者會訴求,提請討論。
說明:本次記者會係為自救會正式成立,除成立資訊(宗旨、目標)外,整個訴求、調性為何?主要傳遞訊息為何?
初擬:
(1) 對卡債民眾:自救會成立宗旨、目標、近期行動。(請參見附件一),並邀請受卡債問題困擾的民眾加入自救會。
(2) 對執法者/立法者/一般民眾:傳達卡債民眾的心聲和建言。
建議採軟調性之訴求,以免引發社會負面觀感,訴求社會大眾同情同理。
林會長: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之基調「尊嚴、負責」。第二訴求是給予卡債族免於恐懼之自由。
債務人:希望能在保有房子的情況下,與銀行協商及更生。
林會長:日本法案訂有生財器具、維持基本生活及自用住宅等…規定。
林會長:請謝律師協助確認蕭○○之個案。
決議:
(一)基調:「尊嚴、負責」
(二)主張:
1. 卡債族不要再自殺。
2. 免於恐懼之自由。
(三)訴求:
1. 協商與更生:債務人願意還債,原則上我們主張協商及更生之還款金額應是債務人的收入減去債務人的必要生活支出之餘額。讓債務人也能維持最低標準的合理生活。
2. 還款期間最高為6年,延長8年應是例外,況乎日本還款期間最長為5年。
3. 清算程序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否則免責認定應該從寬認定。
(四)控訴:(債務人站出來)
1.請蔡○○再重新考慮是否願意站出來。
2.基本應有2個個案。
三、活動場地是否變更?
說明:
1. 3/5會議討論決議記者會舉辦地點為「立法院請願接待室」,經聯絡陳節如立委辦公室孫一信主任表示,社團成立應跟社團線有關,比較和立院線記者無關,建議是否要改NGO會館之類的場地。提請討論。
2. NGO會館有空檔時間:4/6全天、4/7下午、4/13-14全天、4/15上午,時段分上下午,每一時段演講室1300元。
擬辦:建議若在立院辦,應需委員辦公室幫忙動員國會記者,若無此條件,是否考慮另覓場地辦理。
簡執行長:跑立法院線記者之屬性,比較能瞭解卡債族之議題。
林會長:請陳○○立委辦公室孫○○主任幫忙商借。
決議:4/7上午於「立法院請願接待室」。
四、草擬成立記者會當天流程如下,提請討論細部問題。
時間 |
程序 |
人員 |
道具/資料 |
10:00-10:05 |
開場 |
林永頌會長、 簡錫堦 先生 |
紅布條、消債二年間法扶卡債業務數據 |
10:05-10:15 |
自救會成立目的及訴求說明 |
自救會幹部 |
自救會連絡方式版 |
10:15-10:25 |
個案發聲 |
個案 |
帽子、口罩、太陽眼鏡 |
10:25-10:35 |
債務人心聲大聲公 |
自救會籌備委員 |
由自救會代表債務人持大聲公,講出自己面對債務的心聲和宣言! |
10:35-10:40 |
儀式:推倒卡債哭牆,讓債務人不再無助 |
全體人員 |
保麗龍牆、木槌、債務人二年期待落空感受貼紙。 |
10:40- |
媒體提問 |
|
|
問題一:自救會成立搭配條例施行滿二周年,格外具有意義,自救會成立係因相關社會團體及法扶一路走來,參酌日本經驗債務人自救組織而發起,是否於開場時由林律師公布法扶二年間卡債業務數據?
決議:
(一)成立記者會當天流程修改如下:
(1).開場應由自救會先說明自救會成立目的及訴求
(2).個案發聲。
(3).債務人心聲大聲公。
(4)再由林會長、簡執行長補充說明。
(二)有關是否講述消債二年間法扶卡債業務數據由林會長致詞時自行 決定。
(三)與會者同意,成立大會時同時向記者表達「必要時」,自救會將拜會司法院表達自救會之訴求及主張。
問題二:目前自救會成員均為籌備委員,當日是否有對外發言代表?且參與之籌備會成員曝光與否(是否戴口罩帽子)?
林會長:請同意擔任籌備委員留下連絡方式,名單如下:
王○○、李○○、陳○○、林○○、曹○○、蕭○○、傅○○、許○○、蕭○○、陳○○、林○○、陳○○共12人。
決議:
(一)自救會成員本於相互尊重,自行決定是否戴或口罩帽子。
(二)自救會成員同意將自己連絡方式與其他成員交換。
(三)新增自救會籌備委員名單如下:王○○、李○○、陳○○、林○○、曹○○、蕭○○、傅○○、許○○、蕭○○、陳○○、林○○、陳○○共12人。
問題三:自救會對外聯絡管道:此次成立記者會具招募自救會成員之目的,自須公佈自救會聯絡管道,然自救會目前並無固定會址,對外提供哪些聯絡資訊?代表人手機?代表人email?或者公告自救會部落格?
決議:
(一)公開代表人手機,代表人後續討論。
(二)司改會同意免費提供一辦公桌供自救會使用,期間為半年,司改會辦公桌採輪值方式,後續以簡訊或電子信箱調查輪值排班表。
問題四:本次記者會屬自救會成立,出席之籌備委員均已係卡債民眾,是否仍須個案出席,又是否有適宜個案?
擬辦建議:建議可採「債務人心聲大聲公」儀式(由自救會代替卡債族發聲)取代個案出席。
決議:下次籌備會議再議
問題五:儀式( 3選1)、場佈、氛圍發想討論:
l 儀式1:請聽我說!債務人心聲大聲公(自救發聲、博取認同)
l 儀式2:卡債族現身!集體脫掉口罩(債務是問題但並不可恥)
l 儀式3:推倒卡債哭牆!條例上路兩年卡債族的感受!(場佈)
l 另類:卡債族的另類成立大會:香檳杯裝水、吃泡麵
決議:下次籌備會議再議。
五、本次記者會相關媒體事宜(新聞稿、採訪通知、媒體聯繫)原則可由法扶宣導處與自救會共同處理,請自救會派員一同參與執行,以便學習執行及經驗傳承?
決議:
(一)願意參與4/7之籌備者:
郭○○、鍾○○、應○○、劉○○、唐○○、沈○○、陳○○、傅○○、羅○○、林○○、許○○、蕭○○、王○○、傳○○、蕭○○、陳○○、許○○、林○○、蔡○○、張○○、林○○共21名
(二)邀請支持與認同自救會主張者來參加。
六、本次成立記者會之經費初估約需5500元(紅布條、道具製作及場地費),由於自救會事務應獨立處理,相關費用來源為何?提請討論。
決議:
(一)本次成立記者會之經費以簡約為原則。
(二)自救會事務應獨立處理,自救會入會費1人1年300元。
案由三:簡執行長建議自救會應籌劃辦理教育訓練課程,使自救會成員能更了解組織運作與加強組織意識,請討論。
一、 教育訓練時間與地點?
99年4月24日(六)下午1:30於法扶總會6樓舉行教育訓練。
二、 教育訓練內容與重點?
(一)法令、人權議題等…。
(二)記者會之模擬,如何與記者應對等…。
(三)訓練寫新聞稿、採訪通知等…。
(四)內部制約章程之訂定,如組織成員絶不可對外收費等…。
三、 他山之石:是否安排「 朱 教授老闆的暑假作業板橋嘉隆成衣廠女工抗爭紀實」記錄片之賞析?
決議:下次籌備會議討論。
叁、臨時動議:
下次會議時間:99年3月25日(四)19:00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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