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受害人自救會9月7日 第十六次籌備會議
會議時間: 99年9月7日 pm19:00-22:00
會議地點:司改會7樓﹙北市松江路90巷3號﹚
會議主席:劉O光
出席人員:會員15名
紀 錄:羅O芬
壹﹑討論事項:
議題一:9/1日金管會抗議活動約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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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亮:聽了之後,金管會會再到銀行公
會講講看。
2.佑昇:所提的問題覺得他們都是官僚作
法,覺得很遺憾。
3.黃先生:官是做的很好,但是覺得他們
不食人間煙火,不能體認我們的痛。
4.阿光:行動劇演的比上次更好。
5.吳老師:覺得行動劇演出100分,上去金
管會也講的很好100分,但是金管會的
回應卻只有10分,我們還是要努力。
6.楊律師:大家演的行動劇越來越有經
驗,而且到了樓上,金管會也聽到了我
們的聲音,官員要求的個案,或許個案
可以以團體的名義來給他們看,更有具
體的訴求。
7.林律師: 自救會跟法扶一起開會決定要
與律師公會合辦消債條例之學
術和實務案例開一個大型研討
會或國際會,已初步決定在12
月月份召開。
所以我們需要曾經跟法院聲請過:
四種類型裁定為
1.法院駁回更生聲請,原因是因為可歸責
於你的事由而協商毀諾。
2.法院不認可你所提出的更生方案,但不
認可的理由明顯不合理
3.法院認可你所提的更生方案,但這個方
案是被「橋」出來的,你根本沒辦法照
這樣去還
4.法院裁定清算不免責,但你覺得實在是
沒有道理的
議題二:8/25晚於法扶會參與卡債專案檢討會的回
應
討論結果:目前自救會禮拜三缺義工,秘書長願意
遞補一名志工過來,我們希望志工有以下
專長:製作網頁、記者會時多幫忙打電話。
9/1晚於法扶會參與卡債專案檢討會的回應討論結
果:清算裁定不免責:不免責不合理的地方在哪
裡?
更生不認可:不合理的原因在哪裡?需提供案號
針對以上清算與更生,於12/18(六)卡債研討會有司法院、律師、學術人士、老師以及自救會的人一同來參與討論,所以需準備這些資料以供他們參考。
議題三:10/9(六)舉辦第四次債務人交流會。
請網路組大力宣達並請符合議題二(清算、更生)的債務人將不認可裁定書帶來。
議題四:有捐款意願的人問如何捐獻。
討論結果:由於尚未立案,所以沒有辦,請阿光去郵局辦理,可開戶就開戶,不可就直接匯入原戶頭(合庫)。
議題五:擬將自救會電話申請為網路電話,以節省高額電話費支出。
討論結果:同意。
議題六:9/14的監察院日期會有所變動,再通知參加的人員
財務報告:入會人60人*300元=+18000。
圓圓電話費支出-2000。
捐款+500。
目前餘額28482 元。
PS:我的心得:在一個團體裡需學會包容、體諒,少一點苛責,多一點鼓勵,願與大家一同來學習。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資訊組 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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