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裁定債權人異議成立理由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裁判書 -- 民事類 檢索:執事聲&原裁定廢棄&認可更生方案

 

序號

裁判字號

更生方案

異議人及其異議理由

原裁定廢棄理由

1

98,執事聲,153 (5K)

收入28,000

支出10,792

+扶養費6,000

 

每月清償7,500

萬泰商銀:債務人二子女就讀大學,非義務教育費用

台北富邦:餘額11,208應全數清償債務

異議成立理由

子女得以就學貸款或半工半讀方式貼補所需扶養費用

2

98,執事聲,93 (5K)

收入22,000

支出11,585

 

每月清償10,000

萬泰商銀:底薪雖僅14,500元,仍得努力獲取更多收入

慶豐商銀:與姊妹同住,故支出列報11,585偏高

異議成立理由

收入是否屬實及是否有年終獎金數額,仍待查明

3

98,執事聲,182 (6K)

 

 

異議成立理由

債權人受償比例不同,與平等性有違

4

98,執事聲,173 (3K)

收入29,000

支出20,500

(含兩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每月清償8,500

安泰商銀:領取之補助款雖不能作為固定收入,仍得作為固定支出之來源

異議成立理由

得否領取社會補助使其必要支出之金額減少,有詳加調查之必要

5

98,執事聲,165 (4K)

收入28,000

支出18,943

(含扶養母親費用)

 

每月清償9,057

國泰世華:國稅局98年扶養免稅額每年82,000元計,月平均扶養費應為6,834,且二兄弟刑期期滿,應可分攤母親扶養費

萬泰商銀:債務人母親年滿65歲時,可領取3,000元老人年金,應採階段式還款

異議成立理由

債務人是否僅因其兄長常入獄即須承擔較高之扶養費,尚待查明

6

98,執事聲,170 (4K)

收入23,000

支出19,000

(妹妹患有精神疾病,須負擔其生活費)

 

每月清償4,000

萬泰商銀:每月收入23,000,扣除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10,792,尚餘12,208元,僅清償4,000元,不合理

異議成立理由

依國稅局免稅額每人每月6,417,扣除妹妹每月領取之社會補助4,000,妹妹生活費應以2,417為合理,加計自身最低生活費10,792元,每月必要支出應為13,209

7

98,聲,405 (6K)

 

 

 

8

98,執事聲,84 (5K)

 

 

異議成立理由

更生方案排除抗告人債權之受償,有損抗告人公平分配取償之利益

9

98,執事聲,142 (4K)

因罹患憂鬱症、高血壓、肝腎功能異常,列報5,000元醫療費

遠東國際:所罹患均屬慢性疾病,三個月方需回診一次,醫療費若減為2,000,可增加3,000元還款金

異議成立理由

由其醫療單據,未能判別其是否需每月支出5,000醫療費用

10

98,執事聲,71 (7K)

收入20,000

支出8,000

 

每月清償12,000

安泰商銀:債務人收入顯有隱匿及陳報不實

異議成立理由

債務人事實上平均每月收入31,511隱匿不報,且於更生方案認可前即行離職,更生方案已無履行之可能

11

98,執事聲,150 (6K)

收入23,963

支出13,800

 

每月清償8,000

 

還款成數62.3%

◎保留2,163醫療費及急難預備金

萬泰商銀:債務人已列舉醫療費300元,無再預留2,000供醫療及急難使用之必要,清償成數應提高至73.69%

異議成立理由

每月預留2,163,於更生方案八年96期共預留207,648,此非將來確定之費用,亦非日常生活所必須

12

98,執事聲,120 (5K)

 

 

異議駁回

13

98,執事聲,97 (12K)

三重客運司機

收入33,000

支出18,959

(包括扶養母親4,232及扶養女兒4,232

 

每月清償14,041

清償成數23.36%

良京實業1.債務人縱有慢性疾病,但堪繼續工作,非不能將還款期間延長至8年、2.前妻之資力超過債務人,未必有負擔女兒扶養費之事實、3.還款成數過低

萬泰商銀1. 還款成數過低、2.以免稅額計算每月扶養費6,834,且應僅負擔一半、3.高齡母親應由四兄弟姊妹共同分擔、4.子女就讀大學,非義務教育、5.支出應限縮為15,918(本人10,792+扶養女兒6834/2+照護母親6,834/4

遠東國際1.距法定退休年齡尚有8年,故還款期間應延長至8年、2.還款成數過低,有違善良風俗、3.法院應為異議人謀求可得之最大利益

異議成立理由

債務人971月至984月月平均薪資應為41,451減除必要支出18,959,每月尚可剩餘22,492可提高還款成數至34.93%,且現年49歲,得延長還款為8年,又更生清償期間,如女兒年滿20,屆時扶養義務將因而減輕

14

98,執事聲,108 (5K)

收入25,000

支出13,281

 

每月清償3,878(第136期)6,378(第3796期)

還款成數

國泰世華:收入減清償額扣除生活費尚餘11,719可供分配

萬泰商銀:每月25,000扣除個人每月必要支出10,791加計扶養一子3,417後為14,209,還款金額應可再大幅提高

異議成立理由

9596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平均月所得為30,10825,516,更生方案僅陳25,000,是否真實,尚待查明

15

98,執事聲,25 (5K)

收入47,861

支出19,333

(配偶無收入)

 

每月清償26,000

 

還款成數80.45%

◎預留2,000

國泰世華1.臺北縣最低生活費10,792,超過者即非屬必要2.收入47861扣除支出10,792每期還款金額應可再大幅提高

異議成立理由

債務人財產中尚有一部汽車值25萬元,無再提列2,000供急用之必要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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