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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遭到扣薪三分之一,銀行還可以對不動產聲請拍賣嗎?
只要銀行在未完全獲得清償之前,就可以對債務人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不論是扣薪、扣押存款、拍
賣動產等,都是為了清償債務總額的一種方式。在債務尚未完全清償之前,債權人就可以採取合法的
途徑來設法獲得清償,並非扣薪之後就不能聲請拍賣,或者聲請拍賣之後就不能扣押存款。
所以,在銀行求償的過程中,有很多程序是可以選擇「個別」或者是「同時」進行,程序進行的順序
並不會影響債權人選擇求償方式的權利。即使是未來債務人名下有新增的不動產,只要債務尚未清償
,債權銀行一樣可以對於債務人新增的不動產進行查封拍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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