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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自救會成立 盼清算條件放寬

2010/04/07 18:34

卡債自救會成立 盼清算條件放寬

台灣醒報 更新日期:2010/04/07 18:01 蘇郁文

【台灣醒報記者蘇郁文報導】全台第一個由卡債受害者所組成的組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選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將屆滿兩年時成立,自救會提出三點訴求,希望給予卡債族有尊嚴及負責的還債條件,確保基本的生存權。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提出三項訴求包括,1.協商更生的還款金額為債務人收入減去必要生活支出的餘額;2.還款期間最高為6年;3.清算結束後,除非債務人還有一定額度的收入,否則免責條件應從寬認定。

長期協助卡債族的法律扶助會台北分會會長,律師林永頌表示,卡債族要自己站出來講述他們的經驗,才能讓社會及法界了解他們的苦衷,並且獲得重生機會。

自救會發言人圓圓批評,上個月底銀行公會打算私設更生、清算門檻,變本加厲地跟卡債受害人逼債,許多卡債族還款後,每月僅剩數千元可以生活,不容許有任何資金缺口,如果改向法院求助聲請清算或更生,又會遭受要求補件,或是以程序理由駁回,最後被法院許可進行債務清算或更生的人僅一成。

林永頌認為,卡債族靠自身的力量成立自救會,對社會有正面的意義,讓社會大眾了解許多卡債族並非因為揮霍無度才負債累累,有助於改善社會的觀感。促進和平基金會執行長簡錫堦表示,卡債族團結自救,透過互相交流,可以防止自殺或犯罪事件,也可以舉發不當催收行為,生活免於恐懼。

個人看法: 自救會的訴求也許相關政府機關會參考,但難保訴求是一回事,銀行做法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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