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清算門檻高 卡債族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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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為解決卡債問題,政府2008年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條例實施即將邁入2週年,但卡債問題卻僅少部分案例能獲得實質解決。法扶基金會台北分會會長林永頌表示,債務人可以申請協商、更生或清算,但法院處理曠日廢時,加上條件嚴苛,原本要給債務人一個機會,卻讓債務人更加痛苦。
為了照顧更多卡債族,法扶基金會、和平基金會等團體共同協助卡債當事人成立自救會,讓他們靠自己的力量站起來。7日卡債受害人舉行成立記者會,記者會上,卡債受害人抨擊銀行公會企圖私設債務人清算與更生的門檻。
更生有條件 失去債清本意
債務人代表圓圓說,銀行企圖將四種族群踢出申請更生獲清算的資格,例如:資產扣除負債後淨值為正者。圓圓認為,這樣的門檻忽略債務人本身的收入狀況和還款能力,失去債清條例的精神。
另一位債務人Bill表示,向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除了程序漫長,法院也常要求債務人補件,加上法院要求清償的金額大於債務人的生活費,讓債務人難以履行。為了要求基本生存權,同時有尊嚴和負責的還款,目前由61位債務人共同發起自救會。
2008年遭朋友詐騙而欠下卡債的美琴說,她本來從事印刷業務,後來因為業績問題離職,在還款上有困難。當時銀行晚上打電話給她催繳欠款,美琴說,「銀行每天晚上打電話來,說我欠人家錢怎麼還吃得下、睡得著。」威脅要搬走家中物品償債。
因為沒有工作所以無法和銀行協商,也沒辦法走更生程序,後來申請清算,法院卻裁定不能免責,必須繼續清償債務,但沒有工作無力清償。美琴說,欠錢與還款的漫長過程讓她很痛苦,罹患憂鬱症也嘗試自殺很多次,她希望藉由自己的故事讓各界了解卡債族的狀況,她也呼籲債務人不要輕易放棄生命,勇敢面對。
消基會代表郭尚義指出,保守估計台灣卡債族約50多萬人,近一成五申請更生遭駁回,因法院認為他們能夠找到工作;另外法院認為兩成多的債務人提出的申請中,個人生活費支出過高,郭尚義說,這當中有些人是家中經濟支柱,養家活口難道不用錢?
林永頌表示,日本處理卡債問題已超過30年,他們發現卡債族有自己的故事,鼓勵債務人說出自己的故事,讓各界了解。為扭轉法院和各界對卡債族的印象,民間團體協助卡債族成立自救會,說出自己的故事。
卡債族要尊嚴不要懲罰
林永頌認為,台灣對待卡債族過於嚴苛,債清條例的精神應該是讓她們有機會重回社會軌道,但在台灣卻像是懲罰債務人。他說,許多卡債族不是因為過度消費,而是一時失敗,例如一對夫妻共同經營小生意,不幸生意失敗淪為卡債族。媽媽找了份2萬塊的工作養活一家,小孩連健保都沒有,因為要拿去還錢。林永頌說:「他們只是失敗,又不是壞人,應該要幫他們站起來。」
為了要求基本生存權,自救會也向行政院和銀行提出三大要求,要求協商及更生的還款金額應該是扣除債務人基本生活費後的餘額、還款年限為6年,以及無收入者應判定免責。自救會表示,將提供相關援助,呼籲債務人勇敢站出來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