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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循環息 以未繳餘額計算

聯合 更新日期:2011/02/26 10:05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信用卡「循環族」注意了,4月27日起,信用卡循環利息的「本金」指的是「未繳餘額」,發卡銀行不可以「花費(刷卡)總額」做為循環信用計息的標準。

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解釋,目前的做法是,以「花費總額」做為循環信用的本金,舉例來說,張小姐消費2萬元,付了1萬5千元,5000元使用循環信用,但發卡銀行計算循環信用利息時,卻以「2萬元」做為本金計算。

新制實施後,張小姐計入循環利息的金額,將只有未還餘額、5,000元。

信用卡委員會指出,用新制計算方式,的確可以讓卡友節省一些循環利息支出。

另外,4月27日起,信用卡帳單若有未付清款項,沖帳順序,必須是先「費用、利息」,再沖「前期剩餘未付款項、新增當期帳款的本金」。

信用卡委員會解釋,新的沖帳方式,就是所謂的「先進先出」,先花的錢,因為天數較長,若能先去沖抵,會減少計息天數鄉

而有些持卡人,前一期帳單所適用的循環利率「比較低」,之後,銀行調高循環利率,發生前後期利率不同的情形,金管會說,如果持卡人的消費款,是在循環利率調高前已發生,應適用調整前的循環利率。

金管會近期推動的措施,都是想減輕信用卡負債族的負擔。但去年10月下旬,金管會要求銀行需提供長期循環使用者,可以轉到信貸還款,近4個月下來,願意轉換的客戶並不多,轉換率還不到1/100。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資訊組 阿良 po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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