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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難設身處地 卡債難更生
聯合報╱記者曾雅玲/即時報導】2010.09.08
卡債受害者自救會今日召開記者會,痛訴司法執行單位未真正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協助卡債族找到「更生出路」。
雖然消債條例第七條規定,保障無力償付的卡債族可經法院判定後凍結債務,以免近二成的循環利息將卡債族逼上絕路。但消債條例施行兩年,全國共兩萬多卡債族申請免責,但僅近三千人獲得法院認定免責,近九成依「投機行為」等因由駁回。
美琴向銀行貸款開店,卻被朋友騙光貸款,已經法院裁定受「詐欺」;但法官卻認為誤信友人投資屬於「投機行為」而敗訴。
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與會,認為「法官不能理解負債人的世界」是問題關鍵,呼籲法官設身處地判案給,以免逼卡債族走投無路、以債養債或輕生,造成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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