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受害人自救會8/10(二)第十四次籌備會 紀錄
會議時間:99年8月10日晚上19:00-21:30
會議地點:司改會七樓大會議室
會議主席:沈○圓
紀錄:林○菁
出席人員 : 林律師及其助理,簡委員,共計19人
財務報告 : 感謝簡委員及林律師去產總講師費6800.-捐出,8月份入會費600.-, 8月份支出5,592.故目前存款總額加計利息共31,095元。
議程:
1、8月6日 抗議行動之分享與檢討.
吳老師:大家表現的很好、很團結。(30分鐘抗議活動,15分鐘精簡完成.)
簡委員:看到大家之前練習,很感動!第一次抗議行動,表現的很成功!用非暴力,訴求透明公開(標語/講故事/行動短劇演出)將來會用新聞稿傳真給記者.
林律師:要嘉許-沈○圓,因為她是發言人,上週五特地跑來練習講稿(至少五次以上),感受到一個人努力與執著.另外,也看到很多人都沒戴口罩.真的很令人感動!
2、自救會近期抗議行動之規劃.
簡委員:群眾運動,議題不要分散,我們仍要訴求三大點:
(1) 銀行協商門檻太高(ex.最大債權銀行只能用平圴值來算,不管你生存權.)故要求用打折來算!
(2) 資產管理公司要納入協商機制.
(3) 本金、利息、違約金、手續費要透明.
暫定抗議行動規劃:
吳老師要用10-15min與記者對談(內容深
度訪查卡債族形成及數據.)
99.9.01 (三) 9:15集合於金管會-板橋縣民
大道2段7號18樓
99.9.14 (三) 拜訪監察院-李復甸監委à曾
國烈事件要先李監委助理聯
絡,先給書面資料.
發言人:唐○孝、沈○圓(針對報告回應問題.)
99.10.5(二) 拜訪立法院-(公廳會)人數可以
不多,也可請法扶律師派人參加.
立法院可要求金管會執行!
另外,要找時間拜訪消基會-陳宏仁委員.(配合
一起陪同時間.)
3、原訂8月14日 卡債交流會的改期與規劃
決議:改10月其中的週六.(因法扶人力有限,
行政工作還是要請自救會來做.)
4、8月13日 以及未來卡債法律研討會的期待與
規劃
決議:第一次談催收,故8/13第二次法律Q&A研
討會分二個階段,前半段談”個案,
後半段談”消債條例修正草案”
第三次卡債法律Q&A研討會日期暫定:9/15
記錄人:○○貞
5、徐中雄委員所提消債條例修正草案之研討會
決議:關於”消債條例修正草案”
內容,沈○圓會將內容mail給大家.8/13作討
論.
6、8月25日 法扶基金會邀請自救會討論卡債事
宜
8/25(三)晚上6:30 地點:金山南路2段189號
法扶與自救會的交流互動,提出問題,真實達
到改善.(重點是:對法扶的期待)
代表自救會出席代表有:○光、林○傑、羅○
芬、蔡○良、沈○圓簡委員,林律師也會主席
討論內容:
(1) 回復專案小組運作
(2) 對律師之培訓及成功率
(3) 法扶服務品質要求à(自救會幫卡債族之
訴求與需求)
(4) 律師之陪同與關切.
7、日本卡債團體邀請台灣法扶基金會參加年會,自救會是否參加?
決議:
日本卡債團體很關心我們台灣自救會的運
作也極力邀請我們自救會參加.
謝律師願意贊助自救會1人費用,(真的很感謝他)故暫推派-沈○圓作代表.
建議:林○傑提議,我們網站或部落格是否也能連結日本的自救會網站,以擴大資訊
8.台北產總後續事宜
(1) 問產總秘書長關於勞工基層人員,提供有
卡債法律諮詢(林律師來聯絡)
(可提前發訊息告知99.10月份在立法院
群賢樓會舉辦-第四波交流會.)
(2) 建議:發一個公函給他們基層人員,若有卡
債問題,可洽詢我們自救會.也作為
產總的業績及關心基層員工.
二、 臨時動議:
1. 吳老師:8/27(五)吳老師會在敦南誠品有講卡債
族議題(關於侵犯人權)講座故自救會是
否有要派代表出席參與?(要收費用)
2.吳老師:台大法律系—有個人權行政資料庫,但
經濟人權這塊是空白的,故吳師受邀一
同參與研究,也為我們(卡債族)在學術
界有發言權.
3. 林律師:9/1(三)上午9:15集合
用武的抗議,請踴躍參加.(人民請願
法)去金管會抗議之議題:
1.銀行門鑑太高,清償能力有限,本金是否可打折?
2.債務結構公開.(灌水?!)
3.要求資產管理公司納進協商機制.
4.協商時,律師是否陪同?!
可呼喊口號:縱容銀行、官商聯手、壓迫人民、欺壓卡債族.
下次第十五次籌備會議8/24(二)晚上7點
主席:劉○光
紀錄:陳○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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